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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目標

本系設立宗旨在教育學生發揚質樸堅毅、積極服務之精神,培養具有創新思維與全球視野之公共服務人才。本系教育目標依據本校及社會科學院之教育願景目標為藍本而訂定。學校整體教育願景目標包括︰培養學生中華文化與倫理素養、建立學生健全體魄、關懷社會之熱忱與尊重生命的態度、人文藝術之素養、國際視野與多元文化素養、專業知能與敬業精神、獨立思考及解決問題之能力與終身學習之意願與能力等。基於此,確立本系四大教育目標為:

教育目標1 培養具行政管理能力之領導人才

教育目標2 朝向多元學習以提升學生競爭力

教育目標3 落實社會關懷以及培養公民責任

教育目標4 強化國際與兩岸交流以開拓視野

為確保學生畢業時能達成既定之教育目標,本系依據所訂之教育目標,並參照校、院訂定之基本素養、核心能力,以及公共事務學門之專業發展現況和趨勢,同時結合大學人才培育功能與國家產業人才需求,訂定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之四大核心能力為︰

核心能力1 公行學識能力

核心能力2 領導管理能力

核心能力3 社會關懷能力

核心能力4 國際移動能力